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是隸屬于全國畜牧總站的一個部門,主要負責畜牧業(yè)的質量管理與認證工作。此外,它也承擔著對畜禽種業(yè)的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任務。為了提升其實驗條件和工作效率,全國畜牧總站對其進行了一項建設項目,包括對實驗用房進行改造和購置儀器設備等。同時,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也會參與到全國種畜禽質量監(jiān)督檢驗、桑蠶種質量抽查活動中去。
近日,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就“建設項目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JC-2023-NYB03)”發(fā)布招標公告,采購倒置
熒光顯微鏡、多通道實時熒光定量PCR儀、
超微量分光光度計等儀器,預算金額為305萬元。該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9號院五棟大樓B1座502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JC-2023-NYB03
項目名稱: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項目儀器設備購置
預算金額:305.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305.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購01包: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所有設備采購并運抵采購人指定位置,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采購02包: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完成所有設備采購并運抵采購人指定位置,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投標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供應商,包括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2)投標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條件的規(guī)定,遵守國家、本項目采購人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的有關規(guī)定。(3)投標供應商近三年內(本項目投標截止期前)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或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4)采購01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投標人提供的貨物應由中小企業(yè)制造,并應滿足《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20]4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的規(guī)定,并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貨物)。(本條僅適用采購01包,采購02包不適用)。(5)采購02包投標人以進口產品參加投標時,需提供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產品投標授權書原件,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原件及該代理商的代理證明文件(本條僅適用采購02包,采購01包不適用)。(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7)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供應商,其投標將作為無效投標被拒絕。(8)從中建精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正式獲得了本項目的招標文件。(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
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9號院五棟大樓B1座502室
方式:現場購買(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僅接受現金支付,投標人需攜帶以下資料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投標人提供的授權委托書中的項目名稱應對應其擬參加采購包的項目名稱,采購包項目名稱分別為: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項目儀器設備購置(采購01包)、全國畜牧總站種畜禽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項目儀器設備購置(采購02包),若參加兩個采購包,需分別開具對應采購包的授權委托書)(均加蓋公章))
售價:¥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12月05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12月05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9號院五棟大樓B1座三層會議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其他補充事宜
(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財政部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三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2)是否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采購01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采購02包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是否允許采購進口產品:采購01包:否;采購02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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